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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河南省“十四五”公共服务和 社会保障规划的通知

  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坚持“五医联动”,推动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第一节 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健全防治结合的公共卫生体系。统筹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持续巩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果。持续实施国家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断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善疾控基础条件,分级建设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加强重大疾病联防联控,建设全省统一的公共卫生应急指挥平台、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和应急医疗物资保障体系。统筹推进妇幼保健、精神卫生防治、采供血、职业病防治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设,推进急救中心(站)标准化建设。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和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强化免疫服务,规范疫苗采购、配送和预防接种管理。

  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实施县级强院和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促进医疗卫生资源下沉。优先发展县级公立医院,实现县级“三所公立医院”(公立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全覆盖,支持有条件的医院创建三级医疗机构。推进中心乡镇卫生院提质升级、薄弱乡镇卫生院达标和公有产权村(社区)卫生室建设。组建“1+X”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以社区为中心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到2025年,300所乡镇卫生院达到或接近二级医院水平。

  提升全民健康素养。加强健康知识普及,统筹实施妇幼、中小学生、老年人等重点群体健康促进行动。强化慢性病、传染病、地方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慢性病预防与慢性病非医疗干预机制。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实施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工程,实现省级以上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全覆盖,全面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实施我省国民营养计划,建立营养健康工作体系。搭建基层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动员全社会参与心理健康科普宣传。

第二节 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推动优质医疗服务取得突破。积极争创国家医学中心。围绕心血管、儿童、中医(肿瘤、骨伤、脑病)、呼吸、神经疾病等,力争建设10个左右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规划建设5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布局建设15个省医学中心和60个省(专科)区域医疗中心,推动105个县域医疗中心提质升级。优化城市医疗资源空间布局,鼓励相对集中的医疗资源向城市新区、外围城区有序转移。市级重点建设“四所公立医院”(公立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并全部达到三级水平,建好心血管、儿科等“十大专科”并达到省级重点临床专科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