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14个长护险试点城市,国家医保局就《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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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zhihuyangl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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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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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发布《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公告,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新增14个试点城市。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进一步深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我们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5月6日至5月19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以邮件或信函方式提出意见。 邮箱地址:dybzszqyj@nhsa.gov.cn
寄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2号,国家医疗保障局收,邮编:100830。请信函左下角注明“长期护理保险”字样。
国家医疗保障局
2020年5月6日
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
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作出的战略部署。近年来,部分地方积极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在制度框架、政策标准、运行机制、管理办法等方面做了有益探索,取得初步成效。为贯彻落实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要求,进一步深入推进试点工作,现就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深入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进一步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增进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发展中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解决重度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障问题。坚持独立运行,着眼于建立独立险种,独立设计、独立推进。坚持基本保障,低水平起步,以收定支,合理确定保障范围和待遇标准。坚持责任共担,合理划分筹资责任和保障责任。 坚持机制创新,探索可持续发展的运行机制,提升保障效能和管理水平。坚持统筹协调,做好与各类社会保障制度及商业保险的功能衔接。 (三)工作目标。 探索建立以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基本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水平和老龄化发展趋势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框架。推动建立健全满足群众多元需求的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制度。 二、基本政策 (四)参保和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