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大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大力宣传养老护理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引导养老服务机构等用人单位先培训后上岗,加大在岗人员技能提升培训,鼓励养老护理员积极参加技能培训,营造有利于养老护理员提升技能、提供优质服务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有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家庭成员和兼职社会工作者参加培训,积极宣传家庭照护者培训效果。
各市民政局每季度及时汇总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情况,并填写《浙江省养老护理员人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季报表》(附件2)和《浙江省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工作人员联系表》(附件3)报省民政厅,联系人:陈柳,联系电话:0571—87055491,邮箱:809410958@qq.com。
附件1:浙江省2020-2021年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任务分配表.docx
附件2:浙江省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季报表.docx
附件3:浙江省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工作人员联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