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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北京市八局委出台《关于助企纾困促进消费加快恢复的具体措施》

23.加快形成时尚品牌聚集引领效应。出台加快引导时尚类零售企业在京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各区对符合条件的时尚类重点零售企业分支机构首次在京设立独立法人企业给予奖励。支持孵化试点基地发展,孵化30个左右具有竞争力的新消费品牌。(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相关区政府)

        七、保障措施

        24.加强统筹协调,切实推进政策落地。积极发挥北京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作用,各项措施采取清单化管理,并加快推进落实。强化各部门、各区主体责任,按分工及时制定配套方案和实施细则,确保完成各项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定期开展督查评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25.夯实“四方责任”,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坚持做好疫情防控是消费促进的前提和重要保障。行业部门制定并及时更新疫情防控指引,加强指导、监督和检查。属地政府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督导,结合全市最新防控工作要求及行业特点,靠前指导,开展复工复产评估,落实企业防疫督导员制度,促进企业有序复工复产。(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26.用好“服务包”机制,精准开展企业服务。各行业管家为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切实解决企业急难问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加大对消费企业创新发展的支持力度,为企业发展营造一流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行业管家、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27.加强政策解读,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各区、各部门持续做好宣传解读,发挥各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的作用,对促消费的政策、活动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推介,提高企业和消费者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国家有相关规定的,或具体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


来源 北京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