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将对其在享受优惠政策或者获得荣誉、担任重要职务、行业准入等方面进行限制,并对联合惩戒对象加大监管力度,提高其违法失信成本。
根据《办法》规定,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以及这些养老服务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养老护理员等相关人员都将被纳入“黑名单”的监管范畴。联合惩戒对象自被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之日起满2年,未再发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或者按照要求履行相应义务、完成整改的可以申请移出。
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拒不履行司法裁判或者行政处罚决定、屡犯不改、造成重大损失的养老服务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将坚决依法依规在一定期限内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直至永远逐出养老服务市场。而且,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将实行动态管理模式,联合惩戒对象在被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期间,再次出现应当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情形的,列入时限重新计算。
将积极影响消费和投资判断
“如果被民政部‘拉黑’,评级晋升或财政支持这些基本都不要想了,严重的话还可能被永远禁入养老服务行业。”在北京的养老服务从业者王艳玲看来,联合惩戒“黑名单”制度的实施,将对我国养老服务行业内的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时近年来多地频发的不法分子借养老机构实施诈骗、非法集资等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倒逼养老机构及企业进一步提升自身服务质量。
在打击涉老诈骗类案件和促进养老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方面,各地各部门多措并举,产生了不少行之有效的经验。
近日,北京市民政局联合北京养老行业协会共同发布了2019年度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失信信息。这是自《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信用信息管理使用办法》(京民福发〔2018〕419号)2019年1月实施以来,市民政局首次对外公开发布养老服务机构信用信息。
此次公布的存在失信行为的养老服务机构共有13家,北京市各区民政局将依据失信行为的类别和严重程度对养老服务机构实施失信惩戒措施,养老服务机构一旦被判定严重失信行为,将直接列入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信用黑名单,将被取消相应时间段内获取政府补贴的资格。
北京市对于失信信息记录较多的养老服务机构,列为相关部门的重点监管对象,给予加大抽查检查比例和频次、限制申请政府补贴资金支持等惩处措施。对于连续一年以上没有失信信息记录的养老服务机构,区民政局应给予资金支持、优先纳入评优评先范围等奖励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