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养老服务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还处于探索阶段,除了黑白名单机制,赵智认为,养老服务市场信用体系还应该包括养老服务企业、机构的基本信息、准入信息;养老服务企业、机构能够提供的服务项目、服务能力信息;服务过程评价信息,以及基于评价结果评分或等级划分和有关部门的处罚信息、警告信息、整改信息等。
“上述信息应从工商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主要是民政局、卫健委)、人社局(从业人员的资格认证)、老人或子女的服务评价等渠道获取,并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面向全社会公开。”赵智认为,这将成为老人、子女选择服务承接方的重要参考,也是加强行业自律的重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