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38项-43项指标、44项-51项指标、52项-60项指标分别属为自理老年人、部分失能老年人、失能老年人提供基础生活服务指标。
2.标黑字体的指标属于基础指标,其余指标属于提升指标。
3.检查结果为符合的,填写A;检查结果为部分符合的,填写B;检查结果为不符合的,填写C。
小计:1.检查结果为A(符合)的指标为( ),共( )项;
2.检查结果为B(部分符合)的指标为( ),共( )项;
3.检查结果为C(不符合)的指标为( ),共( )项,其中基础指标( )项、提升指标( )项。
检查人员签字: 被检查养老院负责人签字: 检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