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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立法频频 “多业态+养老”成热点 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短板促升级

  作为我国主流的养老模式,居家养老服务正在加快补短板促升级。

  自2023年1月1日起,《山西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湖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金华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将正式实施;《湖南省社区居家养老助餐服务若干规定》也将施行……近日,多地频频立法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与此同时,有关方面不断创新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模式,加快布局智慧养老、探索“多业态+养老”融合发展。

  多地立法推进

  国家卫生健康委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2.67亿,占总人口的18.9%;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2亿以上,占总人口的14.2%。据测算,预计“十四五”时期,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量将突破3亿,占比将超过20%,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

  在中国,居家养老仍是主流养老模式。我国养老呈“9073”格局。90%左右的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7%左右的老年人依托社区支持养老,3%的老年人入住机构养老。

  近年来,我国持续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立足养老服务需求,扩大服务对象、扩展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不过,高龄、失能、独居、空巢老年人医疗和护理问题仍然突出,养老服务设施短缺、供给不均衡不充分、专业服务人才不足等短板凸显。

  “由于少子化、空巢化等社会问题,自然家庭养老模式不能满足居家养老需求,建设居家养老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极其必要。”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会长刘维林日前在2022居家养老能力建设创新论坛上表示。

  以北京为例,刘维林介绍,北京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已经成型,建成超过1000多家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覆盖相当大的范围。但老年人的就餐需求很大程度上仍未得到满足,老年人的医疗、护理、保健、康复需求满足率更低。“纵观全国,居家养老服务比较普遍地存在类似的问题。”

  多地立法正在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更坚实的支撑。

  自2023年1月1日起,《山西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湖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金华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等将正式实施。其中,《湖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明确了政府部门、市场主体、老年人家庭等各方职责,还专门设立“医养与康养”专章,着力提升居家老年人在医疗卫生和康复护理方面的服务保障水平。

  作为全国在老年人助餐服务保障方面第一部省级地方性法规,《湖南省社区居家养老助餐服务若干规定》提出,社区居家养老助餐服务应当建立政府引导、市场化运营、社会力量参与、家庭尽责的助餐机制。社区居家养老助餐服务可以通过老年食堂、养老助餐点或者老年餐桌等方式,采用线上线下途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定点就餐或者上门送餐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