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宜春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孙启华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这为新时代养老事业发展划定了航标、指明了方向。我们将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的举措,聚焦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把养老服务作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群众高品质生活、社会高效能治理的重要结合点,扎实推进民政养老事业目标任务落实落细落地,用心用情用力增进民生福祉,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养老服务领域落地生根。
近年来,江西省宜春市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养老问题,持续加大财政投入,科学精准施策,努力提质增效,不断强基础、补短板、抓规范,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完善。
做大存量。通过争取中央、省级补助资金和引进社会资本投入,有序实施养老机构项目建设,多途径增加养老服务设施供给总量,全面绘制空间布局合理的“宜春养老地图”。截至目前,全市建有养老服务机构255家,其中县级福利院10家、乡镇敬老院182家、民办养老机构63家,总床位2.9万张。建成社区嵌入式养老院67家、日间照料设施515个,其中街道层面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19个,覆盖率100%。
做足增量。抢抓国家政策机遇和宜春发展机遇,在中心城区建设一所示范性养老服务中心,占地36亩、总建筑面积1.34万平方米,设置床位300张,打造集养老服务中心、应急救援、人才实训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护理型、普惠性、示范化养老机构,实现“兜底有保障、普惠有供给、高端有选择”的多层次供给。全市8个县(市、区)均建成了县级专业失能照护中心,1000余名特困失能、半失能人员实现在县级集中照护。
做优质量。严格落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等政策规定,实施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和改造。围绕场所建设、设施设备、服务绩效等重要内容,组织开展星级评定。截至目前,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评定四级养老机构5家、三级养老机构9家,市本级评定二级养老机构19家、一级养老机构52家。成立市、县、乡三级养老服务中心,实施养老护理员数字提升工程,2022年培训养老护理人员1500人次。
宜春市还将从深化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入手,科学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打好“建网络、扩供给、提质量”组合拳,进一步提档服务设施、提质服务供给、提升服务水平,推动宜春养老服务发展水平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