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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保障体系 优化服务供给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坚持质效并举,加强“养老点位”建设。在县(市、区)建设养老院、福利院、康养医院等专业照护机构,重点为特殊困难老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在街道建设具有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中心,为辖区内老人提供可全护全托的机构养老服务,并为辖区内社区养老服务站提供专业服务和技术支撑;在社区建设嵌入式养老院、日间照料中心,为辖区内居家老人提供社区及居家养老服务等,突出护理型床位建设。持续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到2023年年底,80%以上的县(市、区)福利院达到二级或三级等级标准、60%以上的乡镇(街道)敬老院达到一级或二级等级标准。开展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试点,用标准规范和引导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继续举办养老护理员技能竞赛、“最美养老服务从业者”学习宣传等活动,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班。

坚持城乡统筹,优化养老服务供给。依托县(市、区)福利院持续打造失智照护机构(含失智照护单元),配建医务室、护理站、临终关怀室。在老年人口集中、养老服务需求较大的城区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院,新增城市助餐网点,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新增家庭养老床位200张,为16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深化乡镇敬老院改革,今年支持30所乡镇敬老院进行适老化改造;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加强县级特困失能人员集中照护机构护理能力建设,深化乡镇敬老院改革,重点支持以适老化改造为重点的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推进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可持续运营。

坚持监管并重,保障养老服务质量。指导各地切实将涉及养老服务的资金补助、用地保障、设施配建、税费减免等政策切实落实到位,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营商环境。落实老年人福利政策,提高老年人消费能力。在招大引强的同时,积极培育壮大本市养老服务品牌。抓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和疫情防控工作,做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化解。落实好养老服务业纾困政策,缓解养老服务机构运行压力,帮助养老机构渡过难关。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重点加强服务质量安全、从业人员、涉及资金、运营秩序(内部管理、纠纷处理、场所利用)的监督检查。常态化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加强预付费监管,依法整治“黑机构”,净化养老服务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