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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护理员本科以上奖补30000元 青岛新一轮"1+8"养老服务体系来啦



青岛市是全国较早进入人口老龄化的城市,截至2019年底,全市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186.6万人,老龄化率22.2%。80岁以上老年人口30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6%。

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快和老年人口失能化、失智化的发展,加之家庭结构小型化、空巢化,传统家庭养老方式受到严重冲击,出现了大城市普遍存在的养老机构数量不足、服务质量不高和市场化程度低、发展动力不足、养老护理员缺乏等“养老难”问题。为破解这些难题,青岛市坚持以人为本,针对老年人服务需求特点,创新制定了符合青岛养老服务发展实际的新一轮“1+8”养老服务体系。

“1”是指《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全面提升养老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是青岛市新一轮养老服务政策体系的核心文件,也是青岛市今后5年养老服务发展的指导性纲领文件。

“8”是指8个养老服务配套政策文件。具体为《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建设行动计划(2020-2021年)的通知》《青岛市民政局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规划、建设和移交管理的通知》《青岛市民政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健全完善各类养老服务补贴的通知》《青岛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街道(镇)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级评定暂行办法>的通知》和《青岛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家庭养老床位服务规范>的通知》《青岛市民政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健全完善各类养老服务补贴的通知》《青岛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养老服务时间银行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青岛市养老机构公建(办)民营实施办法>的通知》《青岛市医保局青岛市民政局青岛市卫健委关于印发<青岛市失能失智人员照护需求等级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

以“1”构建顶层框架:实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城乡全覆盖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全面提升养老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养老机构增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转型、养老服务市场增效、养老服务监管增能”的工作目标,确定了编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加强养老机构的监管和发展、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政策、完善农村养老服务政策、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加快养老服务产业发展6项重点任务,创新了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构建。在每个街道建设一处功能齐备的街道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将社区原有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同步转型为街道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的服务站,无偿划转至街道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组织运营;将农村镇办敬老院供养的老人集中到区市级社会福利中心供养;将镇办敬老院转型为镇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将农村幸福院转型为镇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的服务站,构建起城乡统筹协调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机制,实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城乡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