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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原文


(十九)营造农村养老助老良好氛围。精神文明建设部门负责将开展老龄化国情教育纳入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将“加强农村养老服务”纳入文明村镇测评体系并加大考核力度。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作用,多形式推动传承和弘扬孝老爱亲传统美德。将农村养老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综合运用法规政策、村规民约、道德评议等方式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氛围,深入开展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有关家庭赡养扶养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支持农村地区积极创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


(二十)强化工作督促指导。民政部门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作用,推动开展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活动,及时协调解决农村养老服务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农村养老服务分类指导,科学合理制定相关管理服务标准规范和考核激励机制,引导支持各地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文特点,探索形成有效发展模式。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将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纳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任务,作为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方面,协同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农业农村部、民政部等部门联合开展全国农村养老服务典型案例征集推介活动,强化示范带动作用。


民 政 部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 育 部  司 法 部


财 政 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应急管理部


中国人民银行  市场监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


国务院国资委  国家医保局            国家邮政局


国家消防救援局  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中国残联


全国老龄办


2024年5月8日


相关链接:民政部等部门联合出台政策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相关问题答记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