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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普惠型养老服务覆盖面
近年来,我国着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一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不断完善。从区县、街道到社区,培育了一批以照护为主业、辐射社区周边、兼顾上门服务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二是标准化、品牌化经营推动价格进一步降低。普惠型养老服务以轻资产运营为主,推动标准化、品牌化发展,实现资源共享,达到规模化效应,不断降低服务价格,真正实现既普惠又可持续发展。三是参与主体多元化,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普惠型养老服务市场是一个开放的市场,各类性质的经营主体均可参与,在公平的市场竞争规则下,持续改进提升服务质量,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
目前,我国养老服务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存在,机构服务发展较快,居家服务供给不足;城市服务发展较快,农村服务发展滞后;高端服务发展较快,中低端服务发展较慢;富裕地区发展较快,边远贫困地区发展较慢。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围绕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作出重要部署,提出“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2024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强调,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加快推进养老服务立法,抓好示范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启动实施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计划,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养老事业是养老产业发展的基础,养老产业助推养老事业提质增效。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是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让老年人拥有幸福美满晚年的重要举措。
持续提升养老服务公平性可及性
我国在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成效如何?
房连泉(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研究员、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秘书长):党中央高度重视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不断扩大普惠型养老服务覆盖面。
2013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将“坚持保障基本”作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基本原则,提出“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支持城市政府和企业合作开展面向广大普通老年人的普惠型养老服务项目,按照“政府支持、社会运营、合理定价”的思路,提供方便可及、成本可负担的养老服务。《“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进一步对“扩大普惠型养老服务覆盖面”作出部署。2023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推出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用清单化、标准化的方式将基本养老服务作为公共产品向全体老年人提供,成为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的重要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