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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风险激动能,多地力推养老机构上保险

扩面需从供给端入手

据了解,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属于普惠型商业保险,一般由政府牵头,保险公司承办。有业内人士指出,我国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发展历程较短,试点虽有十余年,部分省市试点也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整体发展缓慢。由于部分养老机构盈利能力不佳,自愿参保的积极性较低。

不仅如此,保险机构作为产品供给方,因受保费水平、覆盖面、承办风险等多因素影响,供给动力较弱。

因此,如何进一步优化产品设计和配套措施、提高险种覆盖率、实现可持续发展成为待解难题。

对于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在发展中面临的挑战,崔春霞认为,其中包括缺乏有效的经验数据积累。从人的主观认识上来说,普遍认为老年人发生意外的概率很高。保险公司作为经营风险管理的企业,保费定价是基于出险大数据规律,如果没有大数据模型,定价就不准确。价格高了,养老服务机构负担太重;价格低了,赔付率超标,会挫伤保险公司参与的积极性。

“另一大痛点是,需要积累事故预防及风险减量的管理经验。保险公司参与社会治理,承保险种,其中重要功能是提供事故预防服务,设法降低风险事故发生率,实现整个社会的风险减量。但在养老领域,保险公司需要进一步摸索总结经验。”崔春霞补充表示。

此外,养老机构的责任边界问题亦需关注。即发生事故时如何界定属于养老机构的责任还是老人本人的责任,这属于司法实践中的难点。在崔春霞看来,这会导致理赔时责任推诿和扯皮。

需要关注的是,推动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创新发展,对构建养老服务体系、打造老年友好型社会、保障老年人权益及降低养老机构运营风险具有重要意义。那么,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在推进养老机构责任险落地的过程中,如何进一步做好服务和产品创新工作?

崔春霞认为,一是,可以收集汇总养老机构事故类型赔付率等数据,为精算定价模型提供数据支撑。二是,分析研究不同类型养老机构的出险特点及规律,进行差异化定价,提供差异化产品和服务。三是,需要探索全流程风险控制及风险减量服务,比如在事前提供减少意外发生的各种事故预防服务,通过科技赋能降低事故发生率;在事发后要建立快速高效的响应机制,设法减少损失;在事故发生后的理赔要快速高效响应等。

北京商报记者 胡永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