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推动普惠养老服务提质扩面的指导意见》。文件名字较长,但其实核心就一句话,让养老院收费成为明白账,推动更多人享受到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运营可持续的普惠养老服务。
中国正在经历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人口老龄化进程。2025年末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3.2亿,占总人口的23%,但全国只有各类养老机构和设施39.5万个,养老床位767.9万张。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共管理与人力资源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冯文猛对三里河表示,同不断增长的老年人口相比,我国当前的养老服务体系发展远不能满足居民的养老服务需求。 养老院收费,更是亟待完善。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成本和认证中心民生价格处处长刘亚琴对三里河表示,当前,我国不少老年人仍面临着养老机构“价格高的住不起,住得起的质量低”的结构性矛盾,《意见》强调坚持普惠可及,既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长远之策,也有助于破解养老服务资源供给瓶颈,持续深化养老服务领域改革,更好地满足广大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此次新政有很多首次,值得关注。
文件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界定三类型养老机构范围,实施差异化收费管理。
民政部中民社会救助研究院副院长柳自强表示,文件破除公办、民办简单二分的粗放模式,将养老机构划分为兜底保障型、普惠支持型、完全市场型三类。冯文猛指出,兜底保障型养老机构主要收住政府负责兜底保障的集中供养人员,完全市场型养老机构主要收住高净值人群,这两类人员在老年人中占比有限。作为面向绝大多数中间层的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是社会中绝大多数老年人的现实选择,也是当前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发展中最需要发展的部分。
文件通过“划定范围+倾斜支持+价格引导”,既引导增加普惠养老服务供给,又减轻入住老人支付负担。文件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的具体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公建公营、公建民营、社会办养老机构和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举办的养老机构均明确为普惠支持型机构。对兜底保障型机构、普惠支持型机构提供的普惠养老服务,按照“补偿成本、合理盈利”原则制定政府指导价或收费标准参考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