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自2004年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老年人口逐年增加,老龄形势日益严峻,呈现高龄化、失能化、空巢化、未富先老化‘四化叠加’趋势。”9月24日上午,在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的《南昌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曹志宏介绍说。
据了解,《南昌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首先强化三大保障:
一是政策保障更优。市级层面:根据《条例》精神,积极完善落地政策,明确了设施建设、财税支持、运营管理、质量提升、医养结合和人才队伍建设等举措,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县(区)层面:各县区政府结合实际,相继制定了贯彻落实《条例》的具体政策。乡级层面:加大政策宣传引导,印发宣传册500本,通过召开会议、座谈、调研等形式组织开展《条例》的宣传培训。
二是资金保障更实。制定了《南昌市养老服务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及运营补助、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和养老服务人才补助的申报条件、申请流程、资金来源等内容。2020年,市级财政共安排5700万用于养老服务工作,其中2900万元用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2000万用于开展助餐服务,800万用于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运营补助。
三是设施保障更全。全市共有城乡各类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227家,其中,各类养老机构121家、城镇设施319家;农村颐养之家787家,建制村覆盖率达70.07%。
其次创新三大模式:
一是运作模式项目化。家庭养老病床和适老化设施改造被列入全市重大重点项目,将政府购买服务与两大重点项目共同推进。解决南昌市80周岁以上重度失能老人在家护理难题,改善失能老人及其家庭成员生活质量,深入推动医养结合。
二是发展模式品牌化。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南昌市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支持政策、企业责任清单的通知》;编制了城企联动专项规划;联合养老企业研究合作协议,明确收费价格,解决养老机构住不起的问题。
三是管理模式精细化。采取政、银、企三方合作方式,建设“一中心、多平台、N站点、全覆盖”的智慧养老平台,设置九大服务模块,形成市级统筹指导、县区监督管理、乡镇服务运行、社区采集信息四级互动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