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 新闻中心
贵州出台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措施

四、强化养老服务支撑保障体系建设

完善投融资机制。地方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加大倾斜力度,到2022年,要将不低于55%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支持商业银行与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合作,推出符合养老服务机构需求的担保贷款产品。鼓励社会资本采取发行企业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发展养老服务。充分利用贵州省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基金、世界银行和法国开发署联合融资贷款,落实好《中国银行支持贵州省养老服务行业持续发展的专属金融服务方案》。

落实养老服务设施供地政策。编制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时应当优先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需求。政府依法处置收回的闲置土地,符合规划要求的,优先用于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民间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可依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落实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要求。养老服务设施规划纳入城市整体规划,新建城区和居住(小)区建设单位按标准配套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要作为公益性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新建住宅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符合使用标准的养老服务设施,已建住宅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15平方米的标准配置养老服务设施。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要纳入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优先建设。

落实养老机构消防要求。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存量民办养老机构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整改。

加强养老人才队伍建设。到2022年,打造5家以上养老人才实训基地;拟订贵州省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每年培养培训健康照护、养老护理、家政服务、婴幼儿照护等各类康养服务人员10000名,对所有养老机构负责人轮训一遍。

推动标准化建设。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推广和应用养老服务设施和服务标准。到2022年,基本实现全省养老服务管理标准化、规范化。

本台记者:林佳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