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银保监会、证监会明确,在“十四五”开局之年的2021年,将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促进居民储蓄向投资转化,推动加强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与资本市场的衔接。
此外,在政策具体落地层面,财政部社保司司长符金陵近日透露,已经配合人社部研究制定《支持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发展的政策措施》,将综合利用税收优惠等手段,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进一步布局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提高广大参保人员的养老待遇水平。
一位参与政策制定的人士表示,此前养老保险第三支柱政策制定难在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因为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涉及人社部、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以及央行等部门,设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已经成为共识,改革还涉及一些账户登记的机构,这些工作量是比较大的。但到目前为止,部门之间已经达成了共识,相关政策也在择机出台的过程中。
看点3:未来应多方发力
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是我国多层次养老金体系中最具发展潜力的一环。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分析认为,目前我国的三大养老支柱,第一支柱“独大”,一木独支,压力很大;第二支柱规模“狭小”,覆盖面窄,扩面困难;第三支柱刚刚起步,但仍属“空白”,因此有很大发展空间。
董登新认为,第三支柱与家庭理财相关联,比较易于从投资角度进行引导。鼓励国民开展养老储蓄,有利于改变人们“短炒、赚快钱”的理财方式。同时,个税递延的商业养老保险,兼有养老与保险的双重功能,它以个人账户为载体,以养老保障为最终归宿。当然,个人养老金产品不仅只有“保险版”,还可以有“银行版”“基金版”和“券商版”。
同时,银保监会首席风险官兼新闻发言人肖远企表示,目前我国储蓄存款、理财、保险资金三项加起来规模合计已经超过150万亿元。居民手中并不是没有钱,主要是缺乏养老用途和养老功能的“长钱”,需要通过有效的引导和改革,将个人储蓄和个人投资的一部分资金转化为商业养老资金。
“可以说,2021年是真正的第三支柱建立和发展的元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规范发展第三支柱,意义非常深刻。它不仅从需求端给老百姓提供更加方便的制度结构,从供给端也会减少不同行业和不同产品之间的摩擦,让老百姓得到价格更加实惠、结构更加合理的产品。”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表示。
为使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健康稳定发展,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保险与养老金研究中心研究员朱俊生建议,未来应在以下四个方面发力:一是优化收入分配格局,提高个人自我养老保障能力;二是对养老金体系进行结构性改革,释放第三支柱发展空间,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养老金体系中的作用;三是完善账户制经营模式,建立统一的第三支柱制度和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四是完善个人养老金运行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