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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者王和:“横竖”都是为了更好地养老



王和/文

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在谈及我国养老保障制度建设时,提出“十四五”期间,将积极推动养老保险第三层次制度模式。具体而言,我国的养老保险体系,作为第一个层次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健全了,职工养老保险加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个平台,已覆盖近十亿人。作为第二层次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制度初步建立,并且在逐步完善,已经覆盖5800多万人。作为第三层次的个人养老金制度还没有出台。

关于“第三层次制度模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指出:目前,“第三层”在整个养老保险体系中还是个短板,为了解决存在的问题,近年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框架下系统谋划、整体设计第三层次制度模式。经过充分的研究论证,借鉴国际上的经验,总结国内一些试点经验,已经形成了初步思路,正紧锣密鼓地推进相关工作。总体思路是,建立以账户制为基础、个人自愿参加、国家财政从税收上给予支持,资金形成市场化投资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制度

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勾勒”的未来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基本框架看,一个关键字是“”,而“层”的思维模式是在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总体目标下,通过“层级递进”,做大“公约数”,实现互助共济公平统一,背后的逻辑是“横向”,形象看,是在“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下的“金字塔”结构。

但对于保险业,特别是研究和从事养老保险的人而言,更熟悉的是“养老保险三支柱”。尽管“三支柱”与“三层次”的“名称”基本相同,或类似,但是,其内涵并不完全相同,更重要的是从“三支柱”的“纵向思维”到“三层次”的“横向思维”,改变的不仅是内涵,而是这种“思维方式”改变背后的逻辑、路径与取向。这种“取向”的改变,对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特别是养老保障制度的建设,可谓是“意味深长”,同时,“多层次”和“多支柱”并举背后的逻辑是什么,又将如何演化和进化,值得保险业高度重视,深刻思考。

从根本上看,一直以来,保险业对“养老保险三支柱”的认识是相对局限,乃至狭隘的,也恰恰是这种“局限性”,导致了保险业在发展养老保险的过程中,存在“画地为牢”的心态,并滋生了“故步自封”的问题。殊不知,“养老保险三支柱”有另一个“版本”,或者说“更科学的版本”,如下图:

两份图的根本不同在于,前者是“部门”和“行业”的视角,是一种相对割据的思维,而后者是“社会”和“层次”的视角,是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