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是制度激励性不好,透明性不够,他们不知道多缴费是否划算。
很显然,这些参保不缴费的情况给基本养老金带来较大的收入损失。根据我的测算,以2017年为例,全国断保人数将近5500万人,“断保”金额达5300亿元。过去10年里,“断保”导致的收入流失高达2.6万亿元。这个问题越来越严重。
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自愿参保,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只是对雇主有强制性要求。但从社会保险法的角度讲,无论是城乡居民还是城镇职工,都没有强制参保的制度。既然不是强制参保,纪律遵从度不高,那么要解决缴费的问题,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提高激励性,让参保人打心眼儿里愿意参加这个制度,愿意多交钱。
除了上面说的“断保”外,增强激励性的目的还有一个,就是解决实际缴费基数很低的问题。经过推算,1998年以来,每年均少收入三分之一。在1998年至2018年的20年里,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少收入总计约12万亿元。
因为这些情况存在,导致养老保险制度的收入能力较差。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例,名义费率很高,实际费率很低。名义费率在2019年之前是28%(个人缴纳工资的8%,企业缴纳工资的20%),但实际上只相当于工资的15.8%左右。
NBD:应该如何进行制度改革,激励多缴多得?
郑秉文:我认为,在设计制度时一定要遵循激励相容原则,让参保人缴费最大化。比如像住房公积金那样,所有人都不愿意缩小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都愿意扩大它。针对这一现状,我建议应该增强制度内在动力,能否参照住房公积金的制度设计,把个人账户扩大,个人缴纳工资的8%,企业缴费再配比8%,个人账户就由现在的8%变成16%,企业缴费比例仍然是目前的16%不变,只是将其一分为二,一半给个人账户,一半给统筹账户。这样个人就愿意多交钱,制度收入增多了,资产规模也就形成了。
这个办法既兼顾了制度的社会统筹再分配功能,同时又增加了激励性。
企业年金可考虑取消归属制
NBD: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如何破解我国社保体系中养老保险一支独大的难题?
郑秉文:养老保险第二、三支柱建立起来非常吃力,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已经建立了十六七年,参保人数的增长并没有什么突破,在过去5年里,参保人数和企业数量出现断崖式下滑,前年和去年略有回升。
发展养老保险第二、三支柱,需要进行一系列改革。我在今年的提案中建议,加快发展第二、三支柱养老金。建议适时实施资本利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