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 新闻中心
专访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人口老龄化趋势下养老金收不抵支是必然,应发展资产型养老金

实施资本利得税非常容易理解。养老保险第二、三支柱的税收模式是EET式(EET模式是在补充养老保险业务购买阶段、资金运用阶段免税,在养老金领取阶段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一种企业年金税收模式,E代表免税,T代表征税)。就是说缴费的时候不需要纳税,领取的时候需要补交个税,即个税递延。递延也是交税,也就是养老金制度是要交税的,可是资金在养老金账户以外的投资,资本利得大多是免税的。这样老百姓就没有积极性把钱放到养老金账户里。

这仅仅只是举了一个例子而已。所以财税制度需要逐渐完善,养老金账户的设计也需要完善。比如说企业年金,企业年金目前是两个账户,一个是个人账户,一个是企业账户。按规定,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

但事实上由于历史原因,职工个人交的钱绝大部分没有达到工资的4%。很多职工个人都是象征性缴纳很少的钱,为的只是保证参与企业年金制度,主要还是靠企业交钱,那么企业交的钱就交到了企业账户,没有直接进入职工个人账户,还设置了归属期。

虽然2017年底新颁布的文件规定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可以约定其自始归属于职工个人,也可以约定随着职工在本企业工作年限的增加逐步归属于职工个人,但还是保留了归属期,归属期缩短为最长不超过8年,这是一个进步。如果没有归属期和领导临时决定因素,资金能够及时到账,激励性会更好,这就大大缩小了雇主的“操作”空间,让职工可即时获得雇主划入的缴费,这更透明,激励性更好,就像住房公积金那样,根本就不设置归属期。所以,在2017年召开的征求意见会上我提出来取消归属制。

这也只是发展第二支柱一些需要改革的地方,当然,制度上、设计上还有很多问题需要改革,否则,我们的第二、三支柱将无法得到长足发展。

记者手记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需激发缴费积极性

我国正加速进入老龄化社会,对于养老金制度而言,面临的最大挑战是缴费的人越来越少,而领取的人越来越多。

缓解养老金不足的有效办法之一就是鼓励多缴多得,这也一直是我国养老金制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

借鉴住房公积金的做法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如果单位缴费中的一部分能补充给个人账户,这对于增强个人缴费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个人缴费有动力了,大家就愿意多缴,这样一来,不仅个人可以多得,我们整体养老金规模也会得以扩大。

记者:李彪

编辑:陈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