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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养老院“搬”回家

韩振燕认为,以前政府办了很多公办公营的养老机构,如社会福利院、农村的敬老院,在解决养老问题时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这几种形式主要是针对没有儿女、没有经济来源的困难老人,起兜底保障作用。大多数情况下,政府应该把养老推向市场,通过制定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充分激发市场活力。

2017年9月,南京市印发《南京市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实施办法(暂行)》,在全市正式铺开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经过专家学者多次调研论证,鼓励有条件、够资质的机构和组织,全面参与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探索一条既能克服养老用地紧张又能实现养老床位持续增长的发展路径,有效破解中心城区养老服务发展空间不足的“先天缺陷”。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南京市对每张家庭养老床位配套补贴3000元;家庭养老床位可享受综合运营补贴,养老机构收住本市户籍半失能、失能失智老人,基准运营补贴分别按每人每月200元、300元的标准发放。补贴经费由市、区各承担50%,以此来引导专业养老机构把养老设施、标准化服务“搬”进老人卧室。

2020年12月,南京市民政局接受民政部委托,编制《家庭养老床位设置和服务标准》的全国行业标准。“目前,先后试点家庭养老床位的南京、上海、北京、四川、广东等省(市),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还存在定位不同、标准不一等问题,全国行业标准将明确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机构及建立床位程序、管理要求、服务质量监管与控制等内容,有利于在全国更大范围、高效率、高品质、规范化提供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周新华介绍,该标准预计将于今年10月底前制定完成。

据悉,南京市今年还将增加1000张家庭养老床位,让这种“有温度”的养老模式逐步走向普惠。

(本报记者 苏雁 刘已粲)

来源: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