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也能领养老金了,真是破天荒。”王长民说,在农村,每月百多元的收入就起了大作用,基本生活多了来源,降低了对子女的经济依赖性,亲情关系更加和睦。
2008年,为逐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2009年9月1日,国务院决定新农保首批试点规模为全国10%左右的县(市、区、旗),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同时明确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
政策明确,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多缴多补。
第一次将数亿农民纳入社保体系的新农保,被认为是继取消农业税、农业直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等政策之后的又一重大惠农政策,是农村社会保障领域又一普惠性创新。
“新农保建立时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中国社会保险学会会长胡晓义说,每月55元钱的最低养老金,虽然没法和城镇职工的退休金水平相比,但要看到中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社会保障既要积极而为,也要量力而行。这一制度标志着中国在农村的养老保险上迈出了从无到有的历史性一步。
在当时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我国政府向亿万农民发出信号,国家为他们建立由财政全额支付的基础养老金,并将经济不发达乃至贫困地区的农民优先纳入新农保制度之中,使农村居民有了社会养老保障。
2012年7月,新农保制度在全国所有县级行政区全面实施,从“养儿防老”到“制度养老”,几千年来中国人老有所养的愿望初步实现。
专家指出,新农保制度的建立,实现了由国家财政来全额支付农民的基础养老金,让农民在“种地不交税、上学不付费、看病不太贵”的基础上实现“养老不犯愁”,逐步消除农民的后顾之忧、对实现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发挥了巨大作用。
从新农合到新农保,在深化农村改革的过程中,我们清晰地看到,各级政府的公共财政开支向“社会民生”方向转移,特别是在农村民生领域实现革命性的进步,中国农民向“看病不太贵、养老不犯愁”的幸福生活迈出坚实一步。
从病有所医到老有所养:铺就农村百姓幸福生活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