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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保:让亿万农民从养儿防老到制度养老


  新农保制度的建立顺应了中国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和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的大势。


  “社会保障天然的使命就是创造公平、维护公平、缩小不公平。这个制度与生俱来的使命就是公平两个字。”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说,建立实质公平、公正的社会保障制度,是迈向社会共享阶段的根本要求。


  在国家财力逐步增强的背景下,2000年以来,我国在公共财政覆盖农村方面,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推出多项重大改革部署——


  2000年,农村税费改革大幕开启,经过六年时间最终取消了农业“四税”,直接减轻农民税费负担约1250亿元;


  2003年开始的新农合试点不断扩大覆盖面,基本实现了对农业人口的全覆盖;


  2004年起,国家建立了对农业生产者的直接补贴制度,即对农民的种粮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综合补贴等,让农民享受到切实实惠;


  2006年起,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建立,在农村率先实现了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提供生活费补助,并提高了公用经费标准及中西部地区农村校舍维修改造的补助标准,为实现“不让一个农村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目标提供了坚实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民生保障方面加速出台一系列有力措施,民生发展步伐明显加快,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升,通过脱贫攻坚战更是将绝对贫困现象与区域性贫困问题写入历史,让全体人民同步迈向全面小康。越织越密、越织越牢的社会保障网,铺就了农村百姓幸福生活的暖心底色。


  “特别是8亿多农民和近3亿城镇居民被纳入保障范围,开始领取养老金、报销医药费、享有低保金,从制度上实现了城乡居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弱有所助,是前所未有的。”郑功成说,其背后是党和政府对民生的高度重视和中国特色民生保障制度发挥的巨大作用,它所反映的是有14亿人口规模的我国在民生发展方面质的飞跃。


  一系列重大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日益完善,极大地保护了农民的利益,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实现了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好局面,对促进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实现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具有制度创新性的重大意义。


  从标准统一到制度并轨:为乡村振兴筑牢制度保障


  近年来,我国开创性地实施新农保、城居保制度,编织起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养老保障“安全网”。然而,这张“安全网”还存在城乡制度性分割、待遇相差大、衔接不畅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