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建立广覆盖高质量可持续养老服务体系(议政建言)
来源:
|
作者:知护养老
|
发布时间: 2021-04-15
|
3793 次浏览
|
分享到:
建立独立险种,在第二批试点中加快推进独立运行和独立设计。在对第一批试点城市调研时,多地提出长护险依附于医保制度的运行方式,将影响其可持续性和公平性,同时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缺少具体规定。建议加强顶层设计,对长护险探索建立以单位和个人缴费为主的筹资机制,科学界定单位和个人缴费责任,筹资水平要适应经济发展状况,实现基本保障目标。同时,探索建立统一的日常生活能力评估标准、长期护理需求认定和等级评定标准体系,维护长护险的公平性。
加强治理创新,健全社会保险的经办服务体系。目前,长护险的经办服务基本上是采取与商业保险机构合作的方式,存在管理费用列支不明确、面临审计风险、经办机构的服务积极性不高等问题。建议调动保险机构的积极性和服务质量的提高,推动长护险制度更优发展。
“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当前,大部分地区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没有智慧养老服务平台配套,而少数现有的智慧养老平台处于试点推行阶段,缺乏成熟的平台架构和运营模式。为此,建议逐步建立统一的居家社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
政府做好顶层设计,统筹规划不同行业资源参与平台服务,并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服务大数据标准和监管要求。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助力物业开展智慧养老服务。发布《智慧养老合作企业目录》,鼓励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参与,各地组织供需对接会,推动落地。
鼓励平台资源整合,以本地区现有覆盖居民小区较多的物业管理信息平台为基础,对接智慧城市和智慧社区数据系统,加快建设智慧养老服务平台,降低前期成本,避免重复建设,并逐步整合。在平台服务资源整合的基础上,打通街道与“物业养老”服务信息、服务资源,形成以社区为单位的整合式照护网络。政府以财政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对平台建设给予资金支持,同时平台部分服务可向社区居民和社会公众采取适当的收费形式,促进平台形成市场化的产业闭环。
当前,我国正处于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应对老龄化战略和战术储备的关键窗口期,要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