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名负责人称,涉事老人情况特别,此事系涉事老人单方面违约。对于涉事老人提到的情况,其承认, 该养老院没有医保资质,“一直在申请”,并称养老院附近有大型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也可以协助取药。
对于老人提到该院护理条件差的情况,上述负责人称,该院有200多位老人入住,“当时他们来看也能看到这里的情况,如果不好他们会签约吗?”
对于老人求助文章提到签约前“在医院遇到养老院工作人员推销”,签约时“多名工作人员催促”、“未能看清条款”的说法,该名女性负责人也予以否认。其称,如网络文章所显示,当事老人具有一定知识水平,其否认老人提到签约时的不合规情况。
上述负责人称,此事系老人单方面违约,4月与涉事老人协商时,养老院曾提出多种解决方案,但遭到老人拒绝。南都记者追问具体解决方案,其回应称“老人隐私”拒绝提供方案细节。上述负责人坚称,此事养老院希望走法律途径,并称老人违约有特殊情况,目前养老院方不便透露,“后续我们会看情况是否决定披露。”
5月6日11时,南都记者注意到,上述老人通过微博再次发生称,“求助文章发出后才知道有这么多人跟我们老两口有同样的遭遇”,其已向北京市长热线打了举报电话。
南都记者随后从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获悉,该局接到了此单投诉,“我们最近有接到这个事情(投诉)”,具体情况正在调查中。
03.涉事养老院曾被诉推销内容与合同不符
南都记者注意到,裁判文书网显示,北京健生养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曾陷入多起合同纠纷。2019年10月,一名八旬北京老人起诉称,健生养老院的签约合同与推销时所承诺内容不符,要求撤销合同返还12.25万元。
这份《张先生与北京健生养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显示,原告张先生向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撤销与该公司于2018年9月20日签订的《健生养老卡》合同,返还已付合同款12.25万元。
原告张先生认为,2018年9月20日,双方签订《健生养老卡》合同,签订后,张先生未实际入住。张先生已80岁高龄,合同签订时健生养老公司未向张先生释明12.25万元购买的健生养老卡,仅含养老院的入住权,且张先生每次入住仍需支付一定床位费、生活费、水电费、取暖费等生活开支。该合同与健生养老公司向张先生推销养老项目时所承诺内容不符, 亦不符合一般有独立判断能力的成年人对养老服务的普遍理解,合同是张先生对合同内容产生重大误解的情况下订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