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 新闻中心
上海暂停养老机构探视

6

严格居家养老服务疫情防控

经机构与家属协商一致的,可暂时停止上门服务,但对家庭照护需求压力大的服务对象,尤其是高龄、独居等困难老年人,在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确保服务不断。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服务人员暂停提供上门服务,应由机构安排其他工作人员提供服务。中、高风险地区暂停居家养老服务,养老服务补贴待遇保留。

7

加强督导检查

各区应加强对本区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通过开展自查和常态化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弥补漏洞。市民政局将对各区养老服务机构不定时开展明察暗访。

从严开展

儿童福利领域疫情防控

8

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出入管理

儿童福利机构暂停接待一切参观访问和社区康复服务,除工作人员外原则上不得入内,确因业务工作需要入院者应提供未经中、高风险地区的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填写健康安全承诺书,在规定区域内活动。儿童福利机构应做好人员登记、体温监测、协助消毒、双码查证及安全提示工作。院内儿童对象除就学、就业、送医治疗外不得离院,暂停送养儿童的家庭融合活动。外出送医治疗儿童应在专门隔离区域观察14天后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回生活区。儿童福利机构应明确专门送医人员,在隔离区域陪同,不得进入儿童生活区。

9

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内部管控

儿童福利机构工作人员(含劳务派遣、外包服务人员)非必要不离沪,确需离沪的应报市社会福利中心批准,且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离沪返岗人员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院。院内工作人员应坚持测温、消毒和健康生活习惯,在岗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确保个人及服务对象防疫安全。院内儿童生活、学习、康复区域等应落实好每日两次消毒制度。工作人员及其家属应减少社交聚集活动,发现有呼吸道、消化道疾病症状的应主动报告并立即就医,并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岗复工。

10

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特殊儿童服务机构管理

各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困境儿童临时照料场所)以及为特殊儿童提供集中托养、日间康复的社会服务机构,参照儿童福利机构疫情防控要求管理。

11

做好社区特殊儿童日常关爱服务

社区特殊儿童包括本市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以及因监护人被确定为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对象被隔离观察而监护缺失的儿童。对社区特殊儿童对象应坚持每日联系和长效关爱制度,加大巡查、入户走访、定期探访的力度和频次,要指导、帮助儿童服务对象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防疫物资优先供应,持续强化防疫“三件套”“五还要”。各区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承接为民办实事项目社会组织的人员排查,凡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不得从事上门服务,应督促社会组织安排其他符合防疫要求的人员为儿童提供上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