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做好街面流浪乞讨人员的安全保障工作
做到救助热线24小时畅通,救助接待24小时不间断,救助场所24小时开放,确保流浪人员和遇困人员能够及时得到救助。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街面巡查力度,主动跨前,兜牢救助底线,重点增加对高架、桥洞、绿地、地道等巡查频次,把握重点区域,找准关键点位。依托公安、城管、网格化联合救助模式,在街面巡查、宣传引导、护送转介等环节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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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机构安全管理
细化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值班值守制度,紧盯水、电、气、火源等重点安全要素,坚决防范发生安全事故。同时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坚决杜绝食品卫生事故的发生。遇到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并及时报送情况。
从严开展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机构疫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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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防控职责
各区民政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工作要求,压实属地责任,指导开展本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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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化防控措施
各区应指导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继续做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机制不放松,进一步健全完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流程。继续坚持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其他就近医疗机构的沟通协调机制。从加强预防、人员监测、环境管理、应急处置等全链条、各环节做好充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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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人员监测
对于办事群众,进入受理中心须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对无法操作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群体,可通过查验有效身份证件并做好登记或者其他辅助方式进入。对于老、幼、病、孤、残、孕等脆弱易感人群,各区应通过各种途径为其提供便利。对于工作人员,要克服麻痹心理和懈怠思想。上岗时必须佩戴口罩,岗前必须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自我卫生消毒工作。加强每日健康监测,对于出现呼吸道症状的工作人员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非必要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出境。引导办事严格保持社交距离,合理控制人流量和间距。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办事群众和工作人员,要做好相关记录,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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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环境管理
继续做好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通风、清洁与消毒工作。应在中午(12:00—13:00)和下班后对受理大厅(含自助服务区)、办公场所进出口等各开展一次严格的消毒,同时做好中午暂停服务的公示。应做好各类自助终端的清洁消毒工作,应至少保持每半天消毒一次的频率,同时视使用人数适当增加消毒频率,并做好消毒记录。“好差评”评价器应做到“一人一消毒”。应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入口处提供免洗手消毒液。有公共洗手间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做好卫生清洁,并免费提供洗手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