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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安徽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服务改革试点成效


强化联动机制,提升配建质量

为确保设施配建质量,马鞍山市创新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联审、联席、命名、验收四个“关口”。

开发企业在提交住宅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时,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发现未按要求配置养老设施或配置不合理等问题的,及时发放规划联审单,由民政部门提出意见并反馈开发企业予以整改。在住宅项目规划方案评审阶段,由民政部门提出规划配建要求,对配建确有困难的项目,由民政部门协调解决。在住宅项目建设阶段,由民政部门充分利用对新建居民区命名职能,会同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严把标准、位置和楼层配建关。验收时,民政部门会同住建部门重点对配建养老设施消防、医护及适老设施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养老服务用房达标、适老。

强化激励机制,提升配建能力

实施“扶、补、腾、扩、提”五项工程,从设施配建、财政扶持、税费优惠、人才支撑、金融支持等方面对建设运营社区养老设施的企业或社会组织给予支持,不断扩大养老服务供给。

市政府出台政策,对建设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由市财政按照每平方米1000元标准给予补助;对建成符合省级标准的示范型服务设施,按照每个1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奖补。同时明确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同等享受一次性建设和运营补贴。

鼓励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腾退闲置公有设施用于养老设施建设,对主动腾退的,在养老服务发展考核、资金补助等方面给予激励或倾斜。支持社会资本利用闲置资源整合改造用于养老服务设施。2019年-2020年,累计整合腾退的各类社会闲置资源11处,建筑面积达1.3万平方米。

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利用富余设施改扩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增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功能,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居家延伸服务。

实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到2020年底,全市累计建成6个县级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47个乡镇(街道)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42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100%;先后在35个乡镇同步建成农村社区养老服务站213个。

强化市场机制,提升配建效益

明确要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必须移交县级民政部门管理使用,切实解决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被街道(乡镇)及其他单位随意占用、闲置、转租等问题。引入社会资本实行社会化运营,激活了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生机活力。力推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发展,马鞍山市先后与南京三胞集团、江苏丰华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吸引长三角地区多家养老品牌投资,目前全市社会力量运营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由11家增加到39家,其中示范型中心15家,实现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良性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