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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物业服务+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完善就近精准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让老年人的获得感不断增强,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意见》、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20221月,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物业服务+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有效增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20205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2017号),明确提出要探索实行“物业服务+养老服务”。202012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意见》,对推动和支持物业服务企业探索就“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进行了详细解读。202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开展“物业服务+养老服务”试点。

 

二、起草过程

 

为贯彻落实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20213月份,我们启动了调研,通过相关委办局推荐、各区推荐和主动对接沟通等方式,多措并举发现有能力、潜力和有意愿的物业企业。5月份以来,与相关物业服务公司进行了接洽调研,并与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老干部局进行对接,初步确定北京首开集团、天恒置业集团、万科物业有限公司、远洋亿家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等物业服务企业为试点单位,并指导推进试点工作。同时,结合国家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了《通知》,明确了试点期限、试点内容、支持措施、监管措施等内容。市委社会工委书记、局长两次听取拟制情况汇报,就推进“物业服务+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根据局领导精神,修订完善《通知》并广泛征求了市相关委办局、各区政府和相关物业服务企业的意见,并于2021 年 12 月经第市民政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一)试点单位及范围

 

关于试点单位选择,经广泛调研筛选,重点选择在北京首开集团、万科集团、北京天恒置业集团(北京天恒优家科技服务公司)、远洋亿家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旗下的物业养老服务企业开展试点。目前,上述物业服务企业已经选择在部分社区开展了试点。此外,对于其他已经开展养老服务或有意愿参与试点工作的物业服务企业,各区也可纳入试点,同等享受试点支持政策。各区在选择范围时,应重点选择在城六区人口密集的老旧小区、新建小区、街巷物业等不同类型的区域,以便探索多种类型的“物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