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政局关于支持开展“物业服务+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各区民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委、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支队,各相关试点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意见》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推动和支持物业服务企业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切实增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更好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着力破解失能、失智、失独、重度残疾等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和高龄、独居等老年人生活照料和长期照护难题,结合实际,现就支持开展“物业服务+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重点选择在北京首开集团、万科集团、北京天恒置业集团(北京天恒优家科技服务公司)、远洋亿家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旗下的物业养老服务企业开展试点。对于其他已经开展养老服务或有意愿参与试点工作的物业服务企业,各区也可纳入试点,同等享受试点支持政策。试点范围重点选择在城六区人口密集的老旧小区、新建小区、街巷物业等不同类型的区域。 试点期满后,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总队根据试点工作情况适时制定推广性政策。 按照“企业自愿参与、政府适度支持”的原则,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发挥常驻社区、贴近居民、响应快速等优势,根据不同区域人口结构、老年人服务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多元化、个性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一)支持上门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利用其与小区居民日常联系紧密、就近就便等优势,依托物业服务企业现有服务场所、现有服务队伍、现有服务网络,充分发挥供需对接平台作用,上门入户为其物业服务区域内的经济困难、失能、失智、失独、重度残疾等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和高龄、独居等老年人提供巡视探访、助洁、助行、助医、助急、家电维修、代买代购等居家养老服务。 鼓励以服务胡同、平房为主的街巷物业、封闭小区物业,面向辖区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服务模式形成后可向全市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