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代表建议,县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科长杨静表示已办结并回复代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都是由街道(社区)于年初自愿提出申请,县民政局、县财政局下半年组织验收。养老服务科下一步将按照《长沙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要求,配套居家养老服务用房。
针对代表所提的加强资金统筹和部门协调,县民政局去年已安排居家养老专项资金495万元,其中建设补贴95万元、营运补贴400万元,资金拨付由各镇、街道根据检查情况统一申报至县民政局,县民政局组织验收后,依据验收的等级分配居家养老建设补助资金和营运补贴资金,县财政局再根据县民政局的分配方案,将居家养老建设补贴和营运补贴专项资金下达到各镇、街道财政所。
“目前,泉塘街道星悦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是由县民政局从青岛引进的一家民营企业运营,运营效果很不错,得到了社区内老人和家属的一致认可,我们也在考虑将此模式推广至有条件的社区。”杨静介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运营模式由各镇(街)、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民政部门大力支持鼓励第三方运营,并开展收费服务项目,确保可持续发展,市民政局也在计划开展养老服务供需对接会。此外,各镇、街道每年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进行2次全覆盖指导检查,并上交上门探访、日常活动等检查资料,县民政局联合财政局进行抽查,以此确保运营效果,充分发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