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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本市养老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四)激发老年教育市场活力。积极拓展老年教育办学主体,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开发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教育产品和培训课程,适应老年人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健康养生、金融理财等方面教育需求。鼓励发展老年数字教育新业态,支持企业和各类社会组织通过网站、手机APP等平台,开发线上学习、互动交流等创新教育产品。推动老年教育与老年旅游、机构照护等业态融合发展,支持养老服务机构通过外部合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供主题游学、人文行走、体验学习、文化培训等增值服务,丰富养老服务内涵。(责任部门:市教委、市民政局、市文化旅游局)

  (五)促进老年旅游健康发展。将老年旅游作为全域旅游的重要内容,大力发展红色旅游、邮轮旅游、康养旅游等适合老年人的旅游业态。鼓励旅游企业依托线下门店、线上平台,创新开发更多适合老年人的旅游产品,打造特色运营模式。在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等社区机构嵌入旅游信息服务,鼓励身体条件适宜的老年人参与“市民游上海”等活动。加强景区、酒店等旅游基础设施无障碍建设和管理,提升人性化服务水平,营造安全、便捷的老年友好旅游环境。支持旅游企业积极完善老年旅游产品与服务标准。(责任部门:市文化旅游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二、强化要素支撑,加快释放产业动能

  (六)丰富人力资源供给。鼓励更多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开设养老服务、康复辅具等专业,扩大养老产业专业人才招生规模。整合老年医学教育和科研资源,培养高水平研究型、应用型老年健康医学人才。推动养老服务企业与相关职业院校深度合作,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养老服务企业,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类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项目,优先推荐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加快建立统一的养老护理员薪酬等级体系,形成正常增长机制,完善职业发展通道。精准对接用人单位岗位培训需求,积极开展上岗培训、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各类培训,持续提高养老护理技能水平。以世界技能大赛为引领,发挥国家及本市各类技能竞赛的激励作用,培养一批养老领域的卓越技能人才。(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七)拓展用地空间。保障新增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需求,对新建养老服务设施项目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采取划拨方式供地;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项目,以租赁、先租后让、出让方式供应,鼓励优先以租赁、先租后让方式供应。降低养老用地成本,制订体现均质性、公益性和社会性的养老用地新地价,引导整体地价水平与标准厂房类工业基准地价相当。鼓励利用存量资源加大养老服务设施供给力度,定期发布存量设施用于养老服务的资源目录,多渠道增加养老设施供给。(责任部门和单位:市规划资源局、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