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提升融资能力。政府引导、企业参与,研究设立上海市养老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发挥对养老产业关键领域和重大项目的投资带动作用。鼓励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出台针对养老产业的专项信贷政策,拓宽贷款抵质押品范围,借助银税互动、上海市大数据普惠金融应用等平台,提高对养老企业信贷投放的精度并加大力度。加强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对养老产业的支持,明确具体的支持范围和操作流程。鼓励非银行金融机构通过信托、融资租赁等方式,加大对养老产业的融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等方式融资。鼓励风险投资、股权投资等机构加大对处于初创阶段、市场前景广阔的养老企业的投资力度。(责任部门:市金融工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银保监局、上海证监局)
(九)加强财税支持。充分发挥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软件和集成电路发展专项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康复辅具、智慧养老等企业和项目给予支持。进一步落实国家和本市扶持小微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养老服务企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优惠。对在社区依托固定场所设施,采取全托、日托、上门等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养老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其提供养老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对用于提供养老的房产、土地,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民政局)
(十)强化科技赋能。促进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智能软硬件产品在养老服务领域深度应用。支持智能交互、智能操作、多机协作等关键技术研发,提升康复训练及康复促进辅具、健康监测产品、养老监护装置、家庭服务机器人、可穿戴老年服装服饰等适老产品的智能水平、实用性和安全性。鼓励各类企业开发集信息系统、专业服务、智慧养老产品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通过技术赋能,推动线上线下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和服务提升。定期发布智慧养老服务应用场景需求清单,引导各类机构和企业优先采购《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中的产品和服务项目,制订完善智慧养老相关产品和服务标准,培育一批智慧养老应用示范基地、示范社区和示范品牌。(责任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