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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建不少于1200家社区养老服务驿站 试点建设家庭照护床位

放宽外资举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准入条件。逐步统一京津冀地区养老服务标准规范、信用评价等。协同推进“通武廊”等环京周边地区养老设施建设、服务质量提升,为老年人养老提供更多选择。

编制规划保障养老服务用地

用地,一向是制约养老服务发展的瓶颈。此次《方案》明确,将编制《北京市养老服务专项规划》,设置专门养老用地类别并明确养老设施用地范围。

对于公办养老机构或者承接基本养老服务对象的公益性社会办养老机构举办的养老服务设施,采取划拨方式供地。由社会资本主导建设的非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和试点建设的集中式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以有偿使用方式供地。

《方案》同时明确,严禁利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进行房地产开发。养老服务机构用地情况纳入土地市场信用体系。

严打“以房养老”非法集资

在养老服务监管方面,《方案》提出要制定“履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责任清单,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

规范养老服务机构会员制管理,严厉打击以“以房养老”名义开展非法集资。全面实施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建立信用黑名单及联合惩戒、退出机制。推进养老行业协会、养老产业协会、老年协会建设,养老服务机构全部纳入协会管理。

来源:北京晚报记者 金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