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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局等关于印发《2020年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运用信息技术,推进长效监管。以本市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为依托,以信用监管为支撑,以各类标准为规范,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前沿信息技术,通过常态化、规范化、信息化的手段促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不断提升。继续督促养老机构通过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填报基础信息和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为集中研判工作进展、动态督促落实提供数据支撑。

  (三)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区要通过媒体、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广泛宣传专项行动,及时发布工作进展与要求,宣传正面典型,曝光反面典型,充分调动各养老机构参与专项行动工作的积极性,为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营造良好氛围,让入住老年人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效果,切实提升入住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各区在专项行动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报告市民政局,加强工作交流分享。

  (四)做好全面总结,形成长效机制。各区民政局要牵头对2017年以来的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梳理,认真总结,并于10月底前向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书面报送专项行动总结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专项行动四年来主要工作及成效、存在突出问题、意见建议和下一步落实长效机制的打算。同时,各区应当积极创新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方式和手段,探索出符合辖区特点的经验模式,建立健全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