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了老弄堂生活节奏的刘英,不愿搬去和儿子同住,但又想提高一下生活品质,身边朋友就向她推荐幸福人寿保险的“反向抵押保险”产品。
这是另一种“以房养老”模式,即老年人以独立产权抵押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每月提供养老金,老人还可以自己住在这个房子里,去世后保险公司可以处置其房产。部分保险产品在设计中仍能由子女继承财产,房屋可在偿还相关保险后收回。
刘英权衡后选择了这种“反向抵押保险”模式。投保后,她每月多了一笔3500多元的养老金,且有20万元可灵活支取的额度,还能免费享受24小时电话医生等vip服务。
原本就有3000元的退休金,加上这笔钱,刘英的生活品质一下子提高了不少。她不仅请了保姆每天上门服务3小时,还置换了新家具和电器,小辈逢年过节上门看望时,她会大方地塞个红包。
但是“反向抵押保险”暗藏一个隐忧,即产权的继承问题。市人大代表屠涵英研究发现,如果老人有子女或其他合法继承人,可能会涉及老人身后住房产权继承转让或抵押行权问题。“继承人享有优先选择继承房产的权利,但也要履行代偿相关机构已支付给老人的养老金费用的义务。如因继承人联系不畅或认定困难,或不配合处置,这种模式就将面临运营风险。”
按照合同,刘英百年之后,银行可以处置她的财产,但她的儿子是这套房产的继承人。他如果不承认之前保险公司已支付的养老金费用,就会带来不确定性。
“因为子女继承人的问题,保险机构对这项业务模式心存顾虑。”屠涵英说,为尽可能减少风险,保障相关机构权益,她建议房管、司法等部门进一步研究带抵押过户以及其他强制债权保证措施的可行性。
记者采访发现,很多老人也正是因为过不了“子女继承”这一关,对这一养老模式迟迟下不了决心。但尽管在产权处置方面有隐忧,这种“以房养老”模式依然具有一定市场吸引力,特别是对没有子女的孤寡老人来说,这不失为一种盘活资产从而提高退休生活品质的一种好的选择。

打通决策链条
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2月底,本市存房养老业务已累计为722名老人提供服务,受托管理房屋2324间,支付租金收益2.2亿元。本市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累计承保49户67人,发放养老金3041万元,月均领取养老金12622元。
“可以看出‘以房养老’模式已经让部分老人受益,改善了他们的养老生活品质,但这个数据也说明,‘以房养老’市场还没形成一定规模。”屠涵英说。
“以房养老”为何叫好不叫座?据相关人士透露,“存房养老”产品有6%左右的增值税,如果能在前端给予税收优惠等支持,这款养老产品将更具市场竞争力,为此代表建议对于反向抵押、存房养老等业务,制定一系列地方性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