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与互联网医疗和“互联网+健康养老”医养结合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创新健康养老产业投融资机制,在全国推广普及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加快推进长期照护服务发展。促进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构建整体性智慧居家医养结合服务体系,使医保重点从疾病救治转向基础健康保健,为老年人提供疾病预防、疾病诊疗、康复护理、慢病管理、健康管理等完整的服务。探索适应医养结合养老的多层次需求、梯度性医养服务补贴机制,进一步提高智慧居家医养服务供给质量和服务效能。
(四)构建智慧健康养老省市级行业信息平台,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示范试点。加大智慧健康养老供给量、调整供需结构、实现数据信息资源共享、提供成熟商业模式、政策落实到位、培养高质量专才等路径,破解当前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的困境,促进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可持续发展。搭建有效的第三方社会平台,探索建立远程居家照护服务系统,多元、精准、定制对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大力发展健康管理类可穿戴设备、便携式健康监测设备,自助式健康检测设备和家庭服务机器等类别智能产品,将传统养老产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相融合,包括智慧老人用品、智慧医疗、智能家居、智慧家政、老年健康检测和监测等智能健康养老产品与服务相结合,提升健康养老产业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以服务大众为目标,凸显智能制造研发优势,营造智慧健康养老社会氛围和环境,不断培育智慧健康养老市场,转变老人养老观念,创新社会健康养老服务供给和“精准化”线下健康养老服务。建立“中医药+智慧健康养老产业”联盟,在各类养老机构组织中充分发挥中医药资源在治未病、慢病管理、健康管理方面的作用,延伸和拓宽“医养护”供给链和医保协同保障链。
(五)加快智慧健康养老行业标准与信息化标准相融合,扩大两岸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业合作和行业标准共通互认,深化两岸社会融合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园,引导产业聚集发展,形成成熟的商业模式。国家推动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设计的技术管理服务等要素协调统一纳入标准体系,建立统一的老年人照护需求评估标准,建立科学合理的健康养老产业统计调查方法和指标体系,发行统一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标准手册。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共同建立统一的智慧健康养老产业数据储存标准,加强相关数据安全监管和数据共享。
(六)打造“社区嵌入型”智慧健康养老综合体,推进城乡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拓展我国城乡社区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机构功能。积极围绕“健康老龄化”强化养老服务供给,开展农村社区医养结合服务和农村社区互助托养服务,推动机构养老、日间照料、居家养老“三位一体”融合发展,多元化、多层次发展,实现优势互补。乡村振兴中有序推进幸福院建设,开展农村社区老年人和留守老人的心理健康咨询,打造以社工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三社联动”机制,因地制宜开展农村“三助(助餐、助医、助洁)一救(应急救助)”居家健康养老模式,不断满足群众对优质、多元、安全、高效养老产品新需求,对接老年人包括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等多元化目标需求,更有尊严、更有质量地生活。加强双向培训,对接服务需求,推进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均等化,构建政府、社会、家庭共担机制。推进大健康为目标导向的医养结合一体化,培育发展智慧健康养老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