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模式很快受到质疑。“当时有人反映,用高利息来预收床位费,是非法集资,政府部门应王国华的请求,就开会讨论,还出了一个文件,证明不是非法集资。”福星公司的法律顾问回忆。
湘乡市公安局于2010年初出具情况说明:2009年底,湘乡市政府组织金融、民政、公安等部门,对玉泉山庄老年公寓是否涉嫌非法集资问题进行研究,认为老年公寓没有非法集资行为,故市公安局没有立案。
“是不是非法集资,当年不是没有争议,政府办有人一直坚持认为是非法集资,但是我们觉得养老是一个社会利好的项目,很多人都为项目说话,不愿意承认。”民政局原副局长说。
在谭案的申诉律师王清文看来,职能部门为筹资方式背书,并非“知法犯法”,而是“当时的社会环境,大家普遍对于非法集资是怎么扰乱金融秩序、给投资人带来风险的,并不了解,觉得是一种民间的市场行为,后来‘两高’连续发布司法解释,很多地方才重视这类行为”。
但政府的“托举”行为,还是有备受质疑的地方。
玉泉山庄所占用的土地经几轮变更,一块原本仅限老年公寓使用的医卫慈善用地,成为了银行的抵押物。
地块面积为30963平方米,约46亩地,是玉泉山庄的核心区。据张江村委会与福星公司的协议,一开始,玉泉山庄土地属于集体建设用地。
“最开始这块地是向村里租的,但王国华他们一直没给钱,后来项目资金也很紧张,政府也想要把养老公寓办好,就征收后划拨给养老公寓。”那位民政局原副局长回忆,划拨并非完全无偿,福星公司需要承担征地补偿。
据湘乡市政府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2018年,这46亩地被转为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为福星公司,用途为医卫慈善用地,仅限老年公寓项目使用。
2020年,46亩土地再次变更。据湘乡市自然资源局的一份答复函,当年4月,经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将该宗土地划拨转出让。
划拨转出让,是指原来通过行政命令无偿(或低偿)取得的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满足一定条件后,经批准转变为有偿、有年限限制的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变更后,用途依然是社会福利用地。
这么做的终极目标,是便于福星公司融资。2019年9月,玉泉山庄内刊上公示,老年公寓获国土部门同意划拨转出让,“更有利于增加银行贷款,融资,有利于增加流动资金”。
爆雷后,面对老年投资者们的追问,湘乡市自然资源局答复:福星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已于2021年3月解除了对福星公司的土地出让协议。目前该土地仍然是国有划拨用地,使用权归福星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