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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布《养老服务专项规划2018-2035》(草案)(征求意见)


盘活存量,共建共享。支持企事业单位采用多种途径,利用闲置资源建设养老机构或养老照料中心,鼓励利用社会各方养老服务资源,探索多种途径,形成共建共享、互利共赢的养老服务模式。通过腾退还绿、留白增绿,增加活动广场,为老年人提供更多游憩场所。充实完善本地区的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在充分满足本地养老需求的前提下,承接核心区转移的服务需求。

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严禁建设超过300张床位(含)以上规模的社会办大型养老机构,控制建设100张床位以上的街道养老照料中心,鼓励将疏解腾退后的闲置设施和建筑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多种途径补充养老空间,提供养老服务。

推动核心区与生态涵养区签署发展协议。探索利用生态涵养地块,将核心区的养老和康养需求“外扩”。
探索多方式、多类型、多途径供给方式。支持加密建设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等小微型养老服务设施,支持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附着于已有小型养老服务机构,提高综合功能。
探索“共生居住”养老模式。对于腾退的平房院落,通过适老化改造将房间更新为老年人的家庭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