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际标准,55%是养老金代替率的警戒线,若养老金代替率低于此,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将严重下降。
据华金证券研究所测算,目前,我国第一支柱和第二支柱所能提供的养老金替代率合计约为63%。但实际上,能够依靠第二支柱的人数十分有限。对于绝大多数人而言,仅能获得第一支柱提供的49.99%的养老保障水平,均在55%的警戒线之下。
在这样的现实下,要想老年生活从容不迫,第三支柱必须足够强壮,才能支撑起养老保障的关键一角。
从海外经验看,通过发展第三支柱来补充第一、二支柱的不足,是发达国家的普遍做法。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院长、中国人民银行原行长助理张晓慧近日撰文提出,鉴于当前对养老金第一支柱如何改革的争议仍然不少,推动起来也比较困难,当务之急是优先发展第三支柱。相比于政府直接补贴第一支柱的资金缺口,利用政策杠杆去撬动第二、第三支柱发展的政策成本相对较小。而且当第二和第三支柱发展起来后,政府无疑可以拥有更多的资源用于第一支柱,并向低收入群体倾斜。
第三支柱发展壮大优势明显
大力发展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已成为我国社会各界的普遍共识。也正是在各方长期积极推动下,2018年5月1日,第三支柱的重要探索――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三地正式开启为期一年的试点。截至2020年4月底,共有23家保险公司参与试点,19家公司出单,累计实现保费收入3.0亿元,参保人数4.76万人。
“叫好不叫座”“遇冷”是外界评价个人税延养老险的常用标签,但鲜有人知道,这类产品实际收益情况是比较可观的。
近日,长江养老董事长苏罡表示,自2018年6月成立以来,收益浮动型C款产品加权收益率已接近30%。
个人税延养老险是一篮子产品,包括A款收益确定型,B1、B2款收益保底型,C款收益浮动型三类共4款子产品。据苏罡介绍,A款产品业内固定收益整体在3.5%~3.8%之间;B1、B2款产品尽管保底收益为2%~2.5%,但实际结算的收益率基本上在4.5%~5%;而C款产品显示出更大的收益率吸引力。
据记者了解,由于种种原因,特别是个税起征点调高及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出台后,企业员工投保个人税延养老险的意愿进一步降低,新增投保人数大幅下降,在试点地区,2019年度月均新增投保人数较2018年下降88.6%,部分投保人甚至停止了缴费。人们不禁质疑,个人税延养老险的停滞不前是否意味着第三支柱难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