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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十四五”应对人口老龄化宝贵窗口期 养老第三支柱如何快速成长

  比如,保险版“以房养老”这一被监管者定位为小众创新、在保险业仅有一家公司试水的保险业务,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出现打着“以房养老”之名行诈骗之实的新闻,银保监会也多次提示消费者,认清真正的“以房养老”。因此,在发展第三支柱的同时,清理养老金融市场上的“李鬼”是监管的重要工作之一。

  “另一条腿”是开展养老金融业务创新试点,大力发展真正具备养老功能的专业养老产品,包括养老储蓄存款、养老理财和基金、专属养老保险、商业养老金,等等。

  从目前的养老金融市场产品供给的情况来看,现有养老金融产品没有实现养老金融服务需求导向,大多数金融机构只是在“养老”的旗帜下推出的大众化金融产品。《中国养老金融调查报告(2020)》认为,一方面,行业内的金融产品性质差异并不大,除了冠以“养老”之名外,无论从产品门槛、周期还是产品收益方面与其他产品都没有本质区别;另一方面,现有养老服务金融产品的“养老”功能名不副实,各类养老服务金融产品虽有养老之名,但从实际运作上来看,很多产品设计并不是以养老为目标,而且缺乏深入的养老市场调研和需求分析,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养老服务金融产品。

  徐敬惠建议,应聚焦居民的养老保障需求,不断加强产品与服务创新。在风险保障层面,一方面,推动研发个人账户式养老保险及老年人专属风险保障产品;另一方面,探索开发实现各类养老金融产品年金化领取的保险产品,服务居民有效抵御长寿风险。在财富管理层面,充分发挥保险资金的跨周期资产配置和长周期价值防御优势,服务居民养老财富的长期稳健投资。在服务能力建设层面,深化养老产品与健康管理及养老服务的有机融合,提供一体化的养老保障服务,建立差异化竞争优势。

  发展第三支柱已十分迫切,但也留给行业足够的时间。“‘十四五’期间,仍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做好养老服务准备的宝贵窗口期。养老服务发展要下大力气补齐短板,提质增效,为实现2035年‘中国特色养老服务体系成熟定型,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愿景目标,确立政策框架、打下坚实基础。”民政部相关部门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