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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大城市如何养老?上海立法推动异地养老、无障碍建设



记者 黄景源

上海是全国最早进入人口老龄化且老龄化程度最深的城市之一。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海户籍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518.12万人,占户籍总人口35.2%。

作为超大型城市,上海如何回应社会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

2020年12月30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下称《条例》)。

养老服务,是指在家庭成员承担赡养、扶养义务的基础上,由政府和社会为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服务,包括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

《条例》共15章110条内容,对养老服务发展原则与体系,养老服务设施规划与建设,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的内容和形式、服务协调发展和医养康养结合、长期照护保障养老服务机构与从业人员规范、扶持与保障措施、养老产业促进、监督管理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

《条例》明确,上海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应当不低于常住人口每千人四十平方米,并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及时优化调整。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规定,上海各级行政管理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和企业,在为老年人提供公共信息服务时,应当符合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推广应用符合老年人需求特点的智能信息服务;同时应当充分尊重老年人的习惯,保留并完善传统服务方式。

目前上海正加速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这在《条例》中也有体现。

《条例》要求,上海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快推进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交通、文化等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支持已建成的多层住宅及养老服务设施加装电梯,同时在公共活动空间增设适合老年人活动、休息的设施。

《条例》分设专章对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的内容和要求作了具体规定,包括生活照料、常用临床护理、紧急救援、家庭适老化改造等居家养老服务;社区日间照护、短期托养助餐服务等社区养老服务;并对机构养老服务内容、入院评估制度和分级照护计划、服务安全风险评估、老年人信息档案管理、终止服务善后等作了明确规定。

《条例》指出,上海要推进长三角区域养老服务合作与发展,落实异地就医结算,推动上海市老年人异地享受本市长期护理保险、养老服务补贴等待遇,方便老年人异地养老。

为健全长期照护保障体系,《条例》专设“长期照护保障”一章,在总结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经验基础上,对筹资机制、定点机构、支付范围以及养老服务补贴的申请条件、办理程序等予以明确;还明确了市、区两级政府在加强基本养老服务资源统筹安排、完善相关制度,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均衡发展、保障资源公平享受方面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