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随即联系了涉事产品的送检机构宁波海关技术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消毒产品的检验对于激素检查没有硬性要求,只有对膏霜类消毒产品会做6种激素的检查。如果客户想要了解更多,比如按化妆品的标准来检查消毒产品,我们也可以做,检测方面我们主要是根据客户的需求来,但给资质的话就要看它备案的到底是哪一种产品。”
但无论是消毒产品还是化妆品,添加糖皮质激素均违反了相关规定。
根据原卫生部颁布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9年版)》2017年修订版第30条规定,消毒产品禁止使用抗生素、抗真菌药物、激素等物料。
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糖皮质激素被明确列入化妆品禁用组分,氯倍他索丙酸酯的限值应为不得检出。
在宁波海关技术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中,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了“本报告的检测数据和结果仅对收到的样品负责”这一字样。丁金坤认为,这为厂家在获得批文后生产违规产品提供了操作空间,需要监管人员的后期介入。
丁金坤称,涉事企业及相关责任人还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厂家故意生产缺陷产品,造成人身严重损害的,将涉嫌《刑法》第146条规定的“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丁金坤解读道:“如果说孩子的病情最后难以恢复,或者更大范围的孩子都受到了影响,那么可以据此指控。”
如果造成的人身损害不严重,但是涉事产品的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可以根据《刑法》第140条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丁金坤表示,要杜绝“大头娃娃”事件的发生,关键在于从“消字号”产品的检验、审批、监管制度入手。“虽然说主要的问题是在于商家的不法动机,但是不完善的产品备案标准、检验程序和审批流程也为他们提供了可乘之机,所以说最根本的,要从源头上填补‘消字号’产品的管理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