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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时代”的养老新变化丨居住权让“以房养老”有了保障

美国:美国“以房养老”“倒按揭”贷款对象为62岁以上的老年人。主要有三种形式:第一,联邦政府保险的倒按揭贷款;第二,由政府担保的倒按揭贷款,这种贷款有固定期限,老年住户须作出搬移住房及实施还贷计划后才能获贷;第三,专有倒按揭贷款,一般由金融机构办理,发放贷款的机构与住户同享住房增值收益。

加拿大:超过62岁的老人可将住房抵押给银行,贷款数额1.5万-30万加元,只要不搬、不卖,房产主权不变,可一直住到享尽天年,由后人处理房产时折还贷款。

新加坡:60岁以上的老人把房子抵押给有政府背景的公益性机构,由后者一次性或分期支付养老金,老人去世时产权由这些机构处理,“剩余价值”(房价减去已支付的养老金总额)交给其继承人。

日本:日本老龄化现象十分严重,导致其“以房养老”也非常普遍。通常选用“倒按揭”形式,适用于55岁以上的人群。这种贷款不需要还债,贷款人死亡时房子作为还债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