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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益阳养老院爆雷的背后:社会养老需正确的金融化

“不合格投资者”

如果说金融本身就是以风险换取效率,伴随效率必然有风险的话,那么,中国养老项目的金融化,是一个风险更大的市场。

在如此复杂的系统,如此长期的合约中,只有合格的投资者,才能够满足市场的有效性假设。只有保持足够的理性,领悟所有信息,能够迅速对所有市场信息做出合理反应,并最终做出合理市场行为,影响价格。

当然,实际中,绝对有效市场的假设不可能存在,但养老市场的金融化,几乎是建立在一个完全相反的现实上的——老人知识欠缺、缺乏理性、认识衰减、情绪化。另一个不得不正视的情况是,中国的法治状况还没有发展到足以支持低商誉、小规模、长周期契约的阶段。这就会促使市场参与者的短期行为。

那么,由这样一群人构成的金融市场,一开始就注定,哪怕它不是一个骗局,也会最终引诱操盘者走向骗局。

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养老项目的问题,并不是因为金融化,而是因为规范的金融化不足,本该高商誉、高规模、高档次的金融化,面向更高承担风险能力、更理性、更专业的投资者,结果却被放到了县域市场,面向了一群本没有知识和专业进行金融操作的老人。

这本质上是反金融的,例如在期货市场,一边是需求安稳的原材料与生产厂家,一边是通过承担风险来获利的投资者。但在养老金融中,消费者本身,成为了投资者;寻求安全的人,成为了风险承担者。

堵与疏

社会养老的金融化,是一个新生事物,涉及到多个部门的职责范围,养老本身属于民政系统;养老地产,则该由房地产部门管理;如果金融化,又与金融部门有关。新生事物发展快于监管,以及九龙治水交叉监管形成的空隙,使得这个行业鱼龙混杂,非法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犯罪,近年高发频发。

针对养老服务领域的爆雷风险,2018年,民政部办公厅曾发文,要求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领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相关部门应该加强横向合作,推进部门间协同、长效管理,做好监管、打击、宣传。

但无论如何,堵不如疏。

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提出对养老机构为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销售预付性质“会员卡”的,按照包容审慎监管原则,明确限制性条件,采取商业银行第三方存管方式确保资金管理使用安全。但是,这种方式不能杜绝经营本身带来的风险。

▲ 2019年4月16日,国新办举行发展养老服务相关政策吹风会。 国新网

而且,养老的初期投资,在没有原始积累的情况下,必然需要金融化,而金融化的本质,就伴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