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明确商业养老保险发展定位,鼓励产品服务创新。建议将保险系产品作为中国养老金第三支柱发展初期的产品主体。支持保险业先行先试养老金第三支柱并进行深化和扩大推广。
第三,加大对第三支柱产品的政策支持力度。周燕芳认为,商业养老保险相比其他金融机构的养老金产品,灵活性方面竞争性较弱,对个人养老理念认知要求较高,亟需税收优惠等各方面政策支持,同时在政策性产品监管、销售监管方面应给予政策松绑。应进一步丰富税惠产品范围,提升税收优惠力度并丰富激励方式,出台一揽子强有力的激励政策,推动商业养老保险税收优惠走向普惠。
第四,扩大商业养老保险投资范围,提升长期养老金收益率。提升养老金长期收益率是提升第三支柱吸引力的根本。应进一步放开投资端限制,允许更高比例投资在权益类、另类资产;适当降低养老金产品的资本金要求,拉长年金投资业绩的考核周期;对于养老金业务给予税收优惠等。
第五,简化税延养老保险业务全流程,提升吸引力和参与率。例如,在投保环节,探索建立自动加入机制;在缴费环节,引入缴费配比机制,激发中低收入群体参与积极性。建议针对中低收入水平的人群(如月收入低于5000元个税起征点),政府每月在1000元的额度内,根据个人缴费情况按1:0.1的比例提供缴费金额配比;在抵税环节,简化实务操作流程,打通中保信平台、金税三期申报客户端、个税扣除APP等系统,快速获取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