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专业照护服务与非正式照料相互补充,《条例》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和其他社会专业机构为失能老年人的家庭照顾者提供临时(短期)托养、家庭关爱服务、照护知识与技能培训等。
在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方面,《条例》明确了养老照护服务、康复辅助器具、老年宜居、智慧养老、养老金融等领域的发展要求和措施,着力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推动社会参与,激发市场活力。同时,《条例》对养老产业的扶持也力求公平,作出“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与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享受同等待遇”等明确规定。
作为区域协调发展国家战略的一部分,长三角区域养老一体化发展被赋予更多期待。近年来,上海市14个区与江浙皖20多个地市签署了区域养老服务协作备忘录,促进养老资源共享,区域养老一体化发展格局加速形成。与此相适应,《条例》在养老服务标准互认互通、相关待遇异地享受、养老服务监督管理协同合作等方面提出了发展要求,长三角养老服务一体化深入发展指日可待。
养老服务资源实现多元协调、均衡充分的发展后,方便快捷、精准有效对接老年人的需求成为“最后一公里”要解决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的金钥匙便是智慧养老。
“智慧养老在社区居家养老中的最大作用是可以将传统的‘人找政策、人找服务’,有效地转变为‘政策找人、服务找人’,并将相关服务主动送到老人家里。”上海友康科技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近年来,上海市在推进智慧养老应用方面积极作为,大力加强人工智能与养老服务领域深度融合,于2020年发布了四大类12个智慧养老应用场景需求,有力地推动智慧养老产品和服务落地应用。《条例》对智慧养老实践取得的成果予以充分肯定,并进一步强调,要重点推动智慧养老产业发展,定期发布智慧养老服务需求应用场景,引导企业参与提供更经济实用的智慧养老产品,制定完善智慧养老相关产品和服务标准。智慧养老让“信息跑路”“数据集合”,有效提升了老年人的体验感和生活品质。
近年来,上海市通过搭建平台,促进养老服务供需对接。一方面利用“互联网+”,建立上海市养老服务平台,另一方面,从2018年起推出社区养老顾问制度,由专人面对面为市民提供政策咨询、资源链接、个性化养老方案定制等服务,后又通过电台、上海养老服务平台提供服务,形成“线下-线上-空中”立体化的养老顾问体系,预计在“十四五”期间实现养老顾问点的居村全覆盖。对于养老顾问制度,《条例》给予了充分肯定,明确鼓励和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和其他组织发挥专业优势,开展社会化的养老顾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