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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安徽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服务改革试点成效


整合共建,融合发展解决场所设施不适老的问题

该市着力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综合体,提供日间照料、托养照护、精神慰藉、健康管理、适老化产品和康复辅具租售等服务。2021年合肥市政府将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持续推进。

整合场地共建社区为民服务设施。面向社区青少年、老年人共建老少活动家园,如万年埠街道万慈睦邻中心,具有健康理疗、社区养老、居民食堂、文化娱乐、社会组织孵化等功能,服务覆盖1.5万人;社区养老服务与卫生服务中心比邻建设,为养老服务中心引入医疗资源。

提升能力,互嵌互补促进机构服务辐射居家老年人

支持养老机构运营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鼓励公建民营,街道、社区两级养老服务中心原则上无偿或低偿交由社会力量运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益。

支持养老机构承接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全市28家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机构中7家为养老机构,可为全市三类困难老年人提供康复保健、助餐、家政三大类38项居家养老服务。

培育品牌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县(区)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连锁化运营;指导编制行业和地方标准,提升服务能力,实现品牌化;将智慧养老辐射社区,培育了静安、乐年、夕阳红、乐庭、社家等一批养老品牌。

服务准入,分工协作,评估监督保障改革发展成果

建立服务准入机制。2017年1月《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施行,市政府先后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实施意见》《合肥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合肥市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18-2020年)行动计划》3个文件,明确养老服务的制度框架。相关部门出台30多个文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

建立分工协作机制。一方面建立各乡镇、街道,民政、人社、卫健、国资委等部门的协作机制,按照“立即实施一批,摸排落实一批,规划储备一批”思路,加快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另一方面建立社区养老运营主体与街道(社区)之间的协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服务内容、受众范围等。

建立评估监督机制。制定《合肥市政府购买社区基本公共养老、青少年活动服务实施办法》,按照每个社区每年3.5万元的标准,为全市509个社区配备“养老服务顾问”,指导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发布《合肥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由民政部门牵头,每年集中开展1次审核,对服务机构进行动态管理;每年开展1次政策实施情况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购买服务项目清单。

目前,全市城市社区建成标准化社区养老服务站点455个,实现全覆盖;累计投入4.67亿元,提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1953.36万次。通过持续整合社区内分散的为老服务资源,让养老服务便利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