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民政部门要积极借助“互联网+明厨亮灶”,检查供餐单位和养老服务机构食堂的食品安全状况,主动查找、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及风险隐患。通过“明厨亮灶”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市场监管部门要对投诉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属于违法行为的,及时依法处理。
(六)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教。
养老服务机构要将食品安全知识纳入岗位培训内容,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升食品安全事故防范能力。养老服务机构要结合所服务的老年人特点,重点宣传普及合理膳食理念和就餐安全知识,提醒老年人常见的食品安全误区,帮助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提升食品安全意识和健康素养。
民政、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开发使用多种形式科普宣传载体,包括编写和发放书面材料,制作和展示海报、展板,编制和播放公益广告、短视频、微电影、动漫等。
(七)有序组织院民委员会及家属代表参与检查。
养老服务机构在食品采购、食堂管理、供餐单位选择等涉及老年人用餐的重大事项上,应当以适当方式听取老年人和家属代表的意见。畅通食品安全投诉渠道,听取老年人和家属对食堂、外购食品以及其他有关食品安全的意见建议。
具备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可以邀请院民委员会代表参与食品安全自查。养老服务机构对院民委员会代表发现或者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或风险隐患,应当查明情况,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
四、以担当负责精神抓落实
(八)提高政治站位。各级民政、市场监管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落实管理监督责任,积极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食品安全风险。
(九)加大扶持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通过慈善捐赠、开展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提升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老年餐桌食品安全水平。
(十)加强督导检查。各级市场监管、民政部门要联合采取明查暗访、飞行检查、实地检查、查阅资料、约谈等方式,对养老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及时整改。
民 政 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21年9月13日